灵雪飘飘

在晋江、微博同步更文。晋江名灵雪飘飘,微博名灵雪飘飘然。
老福特在查文,建议小可爱们去晋江、微博找我玩。^o^
忘羡一生推,不拆不逆,写文必he,挖坑必填。

【魔道祖师同人文】忘羡传——第一卷:因果轮回,酿果自知。(2)

  “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鸿运猛然睁开双眼,却一切如常,什么都没有。


 

  难道……是我听错了?


 

  眼睛不经意地瞥了一眼,金池里的水竟然空了。


 

  怎么回事?!


 

  正惊疑间,感觉有东西在摸自己的后背,立即转身喝道:“放肆!你竟敢……!”


 

  鸿运声音猛然顿住,他看见了一大团黑雾。虽是雾,但却有长着四张歪曲的人脸,不,应当是被人强行嵌上的,面目惊恐,似乎正在经历着什么恐怖的事。


 

  这四张人脸有些眼熟……


 

  鸿运快速后退。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你不是在找我吗?怕什么…”声音嘶哑难听,似是砂纸在相互刮擦着。


 

  “来人!快来人!人都死哪去了?!”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“死在这了……”


 

  然后黑雾之中竟同时传出来四个人的声音。


 

  “鸿运,我们在这啊……”


 

  “鸿运,救我们啊……”


 

  “救救我们啊……”


 

  那四张人脸难道是……!!!


 

  手下快速抛下几个诀,向着冰莲之地逃去。


 

  待回到了冰莲之地。


 

  鸿运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,几个时辰前被婴打的伤还没治好,如今极力而行,更是疼痛不已。鸿运往四周看了看,确认那团东西没跟过来,当即跌坐在了地上。


 

  鸿运摸着心口,慢慢地顺着气,安慰着自己。


 

  没事的,回来了,回来就安全了,安全了……


 

  自顾自的安慰了一会儿,可心中不安感却越来越大,那阴冷恐怖的感觉仍在周身环绕着。


 

  它究竟是什么东西?!


 

  忽然,他似乎又听到了那恐怖的笑声……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“干嘛跑那么快啊……你的小跟班们还在等着你救呢……”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“鸿运救我们啊……”


 

  “救救我们啊……”


 

  黑雾瞬间袭至鸿运身前,与黑雾面对着面,鸿运当即头皮一炸,灵力直接甩出。


 

  “滚开!滚开!滚开啊!!”


 

  突然一道剑气击来,将黑雾砍成两半。


 

  鸿运连滚带爬地跑到了出手的那人身边,那人约十五岁左右,也是一身白衣,样貌与鸿运有几分相似。


 

  “大哥,大哥,救我啊,大哥……”


 

  “怎么回事,那是什么东西?”


 

  “我……我也不知道,它、它……”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被砍成两半的黑雾竟再次融合复原!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又是一朵冰莲……”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吃了它……”


 

  “吃了它!”


 

  “吃了它!”


 

  浊煞鬼雾瞬间袭至两人身前。


 

  被鸿运称为大哥的少年,不停地挥剑,可浊煞鬼雾无论被划分几半,都能迅速复原,且愈合速度越来越快。


 

  一缕黑雾缠上了少年手中的剑。


 

  “咔……啪……”


 

  剑,


 

  断了……


 

  身体被人猛的一推,径直撞进黑雾之中。


 

  “啊啊啊啊啊啊!!!”惨叫声瞬间传来。


 

  鸿运竟然将一直护着自己的大哥推了出去!


 

  鸿运将灵力运用到极致,快速向外面奔去。


 

  大哥,我不能死,我是天生的冰莲,我不能死的,我不能死……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你想去哪?怎么连大哥都不要了?”


 

  浊煞鬼雾拦在了鸿运前面。


 

  吞了一个人,竟然没有拖住它分毫!


 

  扑通一声,鸿运跪倒在地,不住的磕头。


 

  “我……我给你跪下了,放过我,求求你,放过我吧……”


 

  面容哀苦,语气可怜,就像是冬日里快要冻死的毒蛇,渴求着一丝活下去的希望。


 

  可心中想得却是:


 

  等我生出冰莲之心,我定要你偿还今日之辱。


 

  (冰莲之心:只可由天降之种的冰莲生出,分为先天和后天。


 

  生出冰莲之心的冰莲,会被天地气运所护,拥有不死之身,度过相应的劫数便可飞升。)


 

  鸿运一番动作,若是换了一般人怕是早就生了恻隐之心。


 

  但是可惜,它面对的不是人。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你放心,我现在不会杀你的。”


 

  “‘那位’说了,你可不能早夭,毕竟你可是天降之种啊。”


 

  “嘎嘎嘎……”


 

  天降之种?!它怎么会知……!!!


 

  “啊啊啊啊啊啊!!!”


 

  浊煞鬼雾瞬间吞噬掉了鸿运的一条腿!


 

  鸿运面色惨白,神情恍惚,好不容易缓过一口气。


 

  “那、那位?我……我并没有得罪什么人,您是不是弄错了……”


 

  “没有得罪?嘎嘎嘎……”


 

  似乎听了到什么好笑的笑话,浊煞鬼雾竟大笑了起来。


 

  “嘎嘎嘎……‘天降之种’,如此高贵,你当然不会得罪人,因为得罪你的都已经死了,不是吗?”


 

  “不过,你漏掉了一个。桀桀桀……”


 

  鸿运双目瞪大,突然想到了一种可能……


 

  “‘那位’可是亲自造就了我们,下令让我好好对待你。”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不过,你放心,你还能活三个月呢~毕竟,你是最特殊的呀~嘎嘎嘎……”


 

  笑了一会儿,竟又来了一只浊煞鬼雾。


 

  “解决了?”


 

  “嗯。怎么会有结界?”


 

  “‘那位’怕吵,亲自设的。”


 

  “‘那位’可真是心疼那朵……”


 

  “慎言。”


 

  “知道了。不过,这个该怎么办?吃吗?”


 

  后面来的那只浊煞鬼雾围着鸿运绕了一圈。


 

  “当然要吃,它可是天生的冰莲,吃了它,可是大补。”


 

  “可,‘那位’不是说……”


 

  “放心,只要能活到一个月就没事。”


 

  对于鸿运,两只浊煞鬼雾仿佛在讨论今天的食材,语气之自然让令人心惊。


 

  鸿运听着它们的话,越来越心寒,不知道为什么,鸿运觉得冰莲之地就只剩下它了。


 

  逃走?


 

  不提灵力已经用尽,就是灵力充足,这两只不知是什么的东西,追上自己也是轻而易举。


 

  看着两团黑雾还在交流,鸿运突然吐出一口血,没了气息。


 

  两团浊煞鬼雾看了看鸿运,化出的人脸露出不屑之色。


 

  “这样的东西竟然是天降之种,啧啧……”


 

  遇到死劫,明知不可能逃生,它若是悍然反抗,失误吞了它,让它少受些罪也不是不可,毕竟是天道所造。


 

  可偏偏抱着那不知所谓的希望,竟然用金蝉脱壳逃走。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管这些作甚,我们只要完成‘那位’的任务便可。去追吗?”


 

  “自然要去。”


 

  “那我们一起?”


 

  “嘎嘎嘎……先到先得!”


 

  话语消散在风中,说话的浊煞鬼雾已然飞了出去。


 

  “桀桀桀……不要脸的,那就先到先得!”


 

  余下的那一团浊煞鬼雾以更快的速度也飞了出去。


 

  金蝉脱壳、舍了人形重新化为冰莲的鸿运还不知它要面对的是什么。


 

  但在接下来的一个月,残忍的笑声,恐怖的惨叫声在这片土地飘荡着,经久不息。


 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 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 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
 

  另一边,婴却抱着蓝在安静的睡着,一派静谧和谐。


 

  蓝湛知道婴这么做吗?


 

  自然是……


 

  知道的。


 

  (作者解读:


 

  婴的能力远非寻常生灵可比,是以凭婴的能力悄无声息的拿走极冰,很难吗?


 

  设下结界,不让人找到金池,婴想不到吗?


 

  不想让人知道是他拿的极冰,婴做不到吗?


 

  拿走极冰,却未曾遮掩,亦没有动手消除它们的记忆或是直接覆灭冰莲之地。


 

  拥有金池,却没有设置结界,金池灵气四溢,自是会吸引一些东西过来。


 

  不,应该是就等着鸿运它们过来。


 

  婴在最初蓝昏迷时曾释放过威压,几乎警告了生灵之地所有生物。


 

  除了冰莲之地的那群冰莲……


 

  而且金池极又适合冰莲生存。


 

  所以,有人找上门,是必然。


 

  后来,蓝化形成功,婴与蓝出去游玩回来,金池之地多了一些不易察觉的气息。蓝没有察觉,婴不可能也没有察觉。


 

  不出意料地遇到鸿运等人,婴更是直接动手,暴露了他是拿极冰的人。


 

  这是一个局,所有人都在局中,婴连自己都算计进去了。


 

  为什么婴要做这样一个局呢?


 

  除了婴,怕是无人知晓。


 

  (当然作者是知道的。))


 

  (婴覆灭冰莲之地,原因有三。


 

  一是蓝在冰莲之地先是受到冰莲们的漠视,后是受到鸿运等人的刁难、欺辱,最后更是被赶出了冰莲之地。


 

  二从前文可以看出来,离开冰莲之地的蓝是活不长的,婴遇到蓝的时候,蓝已经奄奄一息,几近死亡。


 

  三是冰莲之地的冰莲给生灵之地造成了巨大消耗,甚至已经开始迫害其它生灵。


 

  每一个地域生存的物种,与该地域互相依存,形成一个稳定的循环系统。地域提供给物种生存的条件,物种反哺给地域生机与稳定。


 

  但是,冰莲们由一开始的试探到后来的肆无忌惮,已经给生灵之地造成损伤。冰莲们占有了不该得灵脉,其他物种自然就缺少了相应的灵气。


 

  长久下去,生灵之地早晚会被冰莲拖垮,尤其是又出了一个天降之种,消耗进一步加大。)


 

  不过,出乎意料的,婴竟让浊煞鬼雾来收拾它们。


 

  浊煞鬼雾吞噬生灵,几乎不会让他们直接死亡,而是残忍折磨一番,维持他们半死不活的状态,尽可能的吸收他们的冤气与怨气,然后壮大自己。


 

  这两只浊煞鬼雾吞噬冰莲(除鸿运外)后,却没有给他们折磨,冰莲全部是瞬间消逝,未曾有丝毫痛苦。


 

  浊煞鬼雾:咒术加身,不敢违抗。


 

  至于浊煞鬼雾上的几张人脸,其实是模拟出的几张人皮面具,吓唬人的。


 

  为什么用浊煞鬼雾?


 

  是因为它们不配死的光明吗……






 

  第二天。


 

  蓝今日醒的很早,盯着婴看了一会儿,耳朵尖逐渐变粉。


 

  然后,往婴那里近了近,又近了近,直至藏到了婴的怀里。


 

  闭眼,睡觉。


 

  婴的嘴角弯了弯。


 

  后,两人又回到了当初的时候,白天出去浪,咳,出去找宝藏,晚上回来睡觉。


 

  不,应当是比以前更亲密了。


 

  两人就这样平静而又和谐地过着。


 

  若是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……


 

  可惜,天地有规则,万物不可逆。






 

  半年后。


 

  “婴。”


 

  蓝躺在婴的怀中轻语道,气息十分的微弱。


 

  “我在。”


 

  “婴。”


 

  婴抱紧了蓝。


 

  “我在。”


 

  蓝轻轻抚上了婴的脸颊,慢慢描募着他的样貌。


 

  婴,我要走了……


 

  你,会想我吗?


 

  我希望你会想我……


 

  时间再长一些就好了……


 

  我,还有话……没有说……


 

  回忆起这半年的光景。


 

  婴,谢谢你,陪伴着我。


 

  看着婴昳丽的容颜,眼睛渐渐模糊。


 

  你还是,一如初见,风华无双。


 

  眼睛缓缓闭上,身形开始消散。


 

  但愿你我,有再遇的机会。


 

  下一次……


 

  下一次,我一定……


 

  婴看着蓝,额头抵着蓝的额头,闭上了双眼。无人得以窥见,眼中血色逐渐出现,愈加浓重,直到最后变成了血色眼眸。


 

  蓝的身体全部消散。






 

  一旁的蓝忘机皱了皱眉。


 

  魏婴的气息减弱了。


 

  婴睁开双眼,眼睛又恢复成了金色。站起身来,从身体里出现了半颗金色的珠子,浮至身前,然后飞向高空。


 

  婴的脸色瞬间苍白。


 

  那颗珠子是什么?


 

  蓝忘机脑海中忽然出现了一个破碎的画面:


 

  “主人…您当初…用………同天道…做交易…换……”


 

  是谁?


 

  是谁在说话?


 

  什么主人?


 

  同天道?


 

  同天道做了什么交易?!


 

  头好痛!!


 

  我究竟忘了什么!!!


 

  蓝忘机瞬间昏倒在地……


 

  而后出现了一个身着蓝氏衣衫的人,抱住了蓝湛。


 

  这人竟是魏无羡!


 

  右手点到了蓝忘机的额头上,蓝忘机瞬间放松了因疼痛而紧皱的眉头,神情缓和下来。


 

  唉……


 

  你终究还是来到了这里……


 

  而且看这个样子,你应是已知晓那朵小莲花了。


 

  罢了,早晚你要全部知晓。


 

  不过,为什么不跟我说呢?你若是想知道,我怎么会不告诉你呢?


 

  就算再不想让你知道,你若开口,我怎会不答应?


 

  你一人来到此处,若是天道暗中下手,我该如何护你?


 

  “唉……我该拿你怎么办啊……”


 

  千言万语终究化作了一声叹息。


 

  前方渐渐出现了一个光幕,魏无羡抱起蓝忘机,走了进去。


 

  “没有下一次!”语气中寒意森然。


 

  蓝忘机身上,一道血色光芒一闪而逝。


 

  光幕消失。






 

  婴站起身来,看着东南方的方向。


 

  那是婴与蓝初见地的方向。


 

  然后,整个生灵之地缩成了一个光点进入了婴的额头中,消失不见了。


 

  婴转身离去。


 

  我会找到你的。


 

  不惜一切代价。


 

  等我……


 

  眼底血色再次浮现。


 

  蓝湛。










 

第一卷:寒莲现世,姻缘初缠。


 

完。










 

作者:第二卷:终得相见,羁绊渐深。


 

下一章天尊正式上线,准备开撩。


评论(6)

热度(32)